本文同步刊登於 台灣建築雜誌 2007年3月號 No.138
作者:王俊雄/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建築改革合作社幹事
建築專業作為一種「弱專業」, 最主要的現象就是社會大眾對其專業內涵的認識不清,甚而對建築專業抱持著可有可無的態度。建改社成立時對社會大眾所做的一份問卷,即將此現象顯露無遺。當 被問到何謂建築師時,最多的民眾(近三成)認為建築師就是很會賺錢的建商,另有近二成八認為是申請建照的繪圖師,兩者加起來已將近六成;而選項中被建築專 業者自認為專業本質的「改善環境的專業者」,則僅獲得一成五民眾的認同。
這樣令人氣餒的問卷結果,對於台灣建築界而言應該並不陌生,多數 長年投身於此的建築專業者,其實早就感受到這些讓人不舒服的社會認知,這次問卷結果,不過將此長期問題再次地直接呈現出來。建築師常愛自詡為「四師」之 一,然而相較於醫師、律師和會計師等,建築師卻大概是社會認同度最低者。比如我們這個社會應該不會因為個別醫師的良莠不齊,而覺得醫生是個可有可無的專 業,對於醫師專業內容也不至於會誤認。為什麼在我們社會裡,建築專業的形象會如此模糊不清而成為一種弱專業呢?仔細檢討起來,似乎主要與兩種因素有關。
首 先,從歷史上來考察可以發現,建築專業在台灣的形成過程,主要為國家(the State)所主導,民間社會原就無置喙餘地;而當建築專業主要角色因此為國家統治機器的一部份時,更拉開社會大眾與建築專業之距離。台灣建築專業,尤其 是建築師專業制度的建構,雖可上溯至日本殖民時期,但主要架構與認知可說是始於1950年代國民政府遷台初期,而至1970年代中期之前,大致建制完成。 這段期間由於正是國民政府威權統治期間,專業制度建制過程因此缺乏在公共領域裡的討論辯論、甚至角力衝突的過程,使得建築專業無法獲取廣泛的社會認同作為 專業的基礎。對於一般民眾而言,大概只有興建房舍時,無奈因法律規定必須找建築師簽證方得完成相關手續,才會真正認識到建築師角色的存在。而建築師在此過 程中,經常扮演的只是按法規繪製幾張所謂執照圖的被動次要角色,實在很難令大眾感受到建築專業有什麼用,甚至出現覺得畫幾張圖就收那麼多錢,實在很好賺的 刻板印象。上述問卷中,建築專業被許多大眾認知為「申請建照的繪圖師」,大概源自於此。
其次,建築專業尤其是建築師界,在獲取這個名 實並不相符的制度性安排之後,不但並未能察覺其中諷刺性的本質,而謙虛地彌補拉近社會期望之落差,反而將此視為一種制度性特權,當成晉身較高社會階級與獲 取財富之途,或甚至將專業當成資本累積之工具。尤其當1970年代之後,台灣進入房地產開發高峰期後,上述的專業迷航更是明顯,除了許多建築專業者紛轉行 當建商外,更有某些建築師直接扮演起黑心建商的看門狗或者遮羞布,或乾脆憑關係經營建照仲介,而引來每次房地產開發醜聞幾乎都有建築師牽涉其中的現象。問 卷中,有那麼多社會大眾認為建築專業者是「很會賺錢的建商」,應該與台灣社會這段集體經驗有關。
1990年代中期之後,當專業改革已 成為台灣社會一股重要的反省力量,如司改會、醫改會等的成立與普遍獲得社會認同,遲至2006年才成立的建改,其實僅是凸顯了建築專業界的自省不足與改革 力道的薄弱。本文的論說,主要在分析建築專業在台灣之所以變成一種弱專業,主要來自專業者失去了知識份子的獨立自省立場忘卻了專業最重要的其實是作為「公 共人」的角色因此才會不為所在社群所敬重,才會在建築師專業制度已在台灣施行超過60年的時間後還會遭受社會形象不明之恥。我們必須瞭解,專業的形成,雖 然從工具方法上來說,最終是透過國家的建制,讓擁有一塊聯合了經濟、知識與社會地位三方面的特權領域,然而這樣的特權領域之授與,其真正基礎是這個專業獲 得了其所在社群的認同。而要形成這樣的社會認同,讓社會心甘情願地割讓出這塊特權領域給專業者,是必須讓大眾清楚感受到有建築專業者投入,是確實會讓實質 環境獲得令人滿意的改善。同時,這必須是一個每日都發生的事可完成。面對如許艱鉅無法投機的專業重建過程,台灣建築專業者,你們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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